一、认真遵守财经纪律,严格执行财政规章制度,确保各项经费在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内合理使用。
二、所有资金由办公室统一管理,会计、出纳分岗设置,账款、账物分离,杜绝其他处室开立帐号私设小金库。
三、办公用品由办公室定期到定点采购单位购买,专项设备要先由相关处室编制计划,并说明名称、数量、金额及用途,经相关领导研究同意后,按照《邯郸市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办法》执行。
四、出差要使用公务之家填写出差审批单,并经秘书长批准,报销差旅费要出示审批单,出差要严格控制次数、人数、时间。开支要严格执行《邯郸市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》。
五、根据相关规定,严格控制出国(境)费、车辆购置及运行费、公务接待费及会议费、培训费开支。
六、要加强微机设备及耗材的维护、保养和管理,任何人不得私自拆御微机设备,如有故障报经办公室批准后,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维修。
七、要严格控制水、电、暖、电话费用开支,严禁电话聊天、短话长说和打电话办私事,并定期不定期对通话费用特别是不正常情况进行抽查,发现问题要严肃处理。
八、因公借款,应填写借款单,交常务副会长签批。公事完毕后要及时报账,经处室负责人及秘书长审核并报常务副会长签字后予以报销。借款人报账后,应随时还清借款。
九、会内所有固定资产,办公室要建立固定资产台账,并且做好使用人登记。更新、购置、调整使用、报废均要严格登记,杜绝流失。对因个人原因,导致我会国有资产,公共财物流失、丢失的,要由使用人负责赔偿,后果严重并造成不良影响的,要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。
十、财务报销各项费用支出:5000元以下的,由相关处室负责人审核后,报秘书长及常务副会长签批;5000元以上提交市红十字会执委会研究同意后,再由相关处室负责人审核,并报秘书长及常务副会长签批。
十一、会计人员要严格按财务管理规定,认真审核、记账、报表、归档,保证安全。要经常掌握账面资金动态,对于出现的非正常运行的情况要及时向常务副会长汇报。
十二、本规定由办公室负责解释。
二〇二三年九月十八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