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仓库保管制度
录入时间:2022-10-13 15:28: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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仓库保管制度

 

一、红十字会物资仓库为市红会保存公物和备灾物资专用。是防盗、防火重点部位,管理人员要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并做好通风防潮、防霉、防腐等工作。任何人不准将私物放入仓库存放。

二、各类物资材料应按品种规格和性能码放整齐。易燃易爆和剧毒物品应专库存放,不得混存。贵重物品要有专柜存放并做好登记、编号、造册,落实保管责任人。管人员不得擅离职守,不得请人代岗,有事外出或下班离库要关锁好门窗,切断电源

三、仓库内外要张贴防火警示标志,配足灭火器材。保管人员必须能正确使用灭火器材。要定期进行电器线路检查,经常巡视仓库,发现问题及时解决。 如因工作失职或违反保管制度而发生仓库物品失窃、霉腐,除追究保管人员和主管领导的责任外,因此所造成的损失要相应赔偿。

四、仓库保管人员要认真负责,精心管理。对于有保存期限的物品要在标签上标明失效期,并于该物品失效期前三个月书面向主管领导报告,申请处理。易碎物品要进行固定,贴警示签、轻拿轻放。

五、仓库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各类物资、器材的入库、领用、借用、归还、清退、交换、核对制度,做到月清月结,帐、卡、物相符,定期检查,发现差错,应及时查明原因,分清责任报告主管领导。

六、仓库防盗设施要严密牢固,会议室、办公室内存放电视机、影碟机、电脑等高档物品应专门采取防盗措施,防盗设施如有损坏,要及时修缮。丢失、损坏防盗器材和设施,要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人的责任。

 物品出入库前要清点数量并检查质量。仓库发现差错及其他问题,要认真查找原因,并及时向单位领导报告,不准隐瞒和漏报。 

八、物品入库,新物索要合格证、价格证明,旧物要两人以上合理估价(一般单衣5元,毛棉衣10元,被子20元,褥子10元),在清点核对无误后,由仓库保管员填写入库单一式三份并签名,一份留存登记,一份交物品会计记帐,一份综合处备案。

九、物品出库,要填写出库单一式两份,经主管领导(新物品要经会领导)签字批准后方可出库,出库完毕及时将出库单底联交物品会计销帐。出入库单要严格保存登记以备查验。

十、每季度进行盘点,结果要与物品会计进行核对,核对无误后由仓库保管员填表一式三份上报(业务部、保管员、会计各一份)。

十一、物品会计要认真负责,建立专帐。出入库物品要及时记帐,按时配合保管员盘点,核对库存物品,并及时填表向会领导报告结果。凡因会计失误或其他原因耽误工作或造成差错事故者,同样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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