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邯郸市红十字会信息公开制度
录入时间:2023-09-26 10:39: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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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》《河北省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>办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》《河北省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>办法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,为了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,增强行政管理活动透明度,保证人民群众能够更直观、更方便地了解、监督红十字会工作,结合我会工作实际,制定本制度。
      一、信息公开的内容
     (一)市红十字会机关各部室、直属单位的工作职责及联系方式。
     (二)社会募捐形式、募捐电话、募捐账号及开户行、值班电话及网址。
     (三)募捐款项的收支情况。包括红十字会的年度募捐总额,各种专项捐款的总额,捐款数额较大的企事业单位、个人及其捐款数额(捐款单位或捐款人不愿公开的除外),捐款的使用情况,以及定向捐款的落实情况。
     (四)募捐物资的详细情况。包括红十字会年度物资接收发放情况、各种专项物资接收发放情况,捐赠物资价值较大的企事业单位、个人及其捐赠物资种类数量(捐物单位或捐赠人不愿公开的除外)。
     (五)邯郸市红十字会部门预算公开、邯郸市红十字会部门决算公开。
     (六)其它应向社会各界公开的信息内容。
      二、信息公开的主要形式
      需向社会各界群众公开的内容,主要通过红十字会网站、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向社会公布,定期更新。也可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或通过电视、广播、报刊、网络以及向有关单位发放捐赠款物接收和使用情况(白皮书)等形式公开。
     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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